20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

【2009.11.7】Sid and Nancy





不可否認,我是因為這個男人的長相才愛上他。 

俊俏,瘦弱,但是該有的線條都有。一臉的白白淨淨,髒話卻宛如賽跑般衝出嘴裡。 
他絕對不是好男人的典型。他嗑藥,愛打架,縱使有天份但不安定。 
但是他絕對是好情人,wonderful lover 

Sid Vicious (1957-1979),我在不安定的青少年期愛上這個可以當我爺爺的人。
當時的我不知道什麼是Punk,沒聽過 Sex Pistols,單純地因為他帥,所以愛。 

誰知道呢? 愛情的開始總是不那麼重要。這男人外貌下的悲劇生命,讓我更為他瘋狂。 
但也陷入愛慕與害怕的矛盾。 
這個男人,有著嘻皮年代一切的缺點:嗑藥、放縱,做著一切自己喜歡的事。他說,他想要的就是樂趣,而現在什麼也沒有樂趣。 
這男人的最大缺點在於,需要愛。 

他愛上了一個大家都躲著的女孩。這女孩,17歲時把自己打扮得像27歲。她化粗黑的上下眼線,加上深色腮紅以及口紅。她年輕,但是聲名狼籍地好像四五十歲的老鴇。 
兩個人在一起沒什麼作為,就是嗑藥、或許親吻、或許作愛。 
兩個人在垃圾堆中親吻的一幕,有多麼令人傷心,又有多麼令人羨慕。 

Nancy說,自己活不過21歲。 
她果然沒有活過。20歲,Hotel Chelsea, 失血過多,死亡。 
Sid睡著了,醒了之後,NYPD說他就是兇手。 
說是睡著了不太貼切,O.D才是關鍵字。 
他在Party上嗑了30顆止痛藥,然後不醒人事。當時在場的,全都在和他道別。 
隔天天亮,發現Sid好好的。Nancy死了。 

誰殺了Nancy? 
NYPD的檔案裡,有一區,記錄著當時在場人的名字,被塗抹掉了。 
室內的六個指紋中,只有四個是Sid的。剩下的兩個呢? 
兇器上乾乾淨淨,no blood, no prints 
所有的朋友都說,Sid不是兇手。 
(事實上在網路上,還是很多人相信Sid是無罪的) 

其中一位經理人說,Nancy是被自己殺死的。 
但是Sid,在1979年,也真的因為OD死了。聽說他吸食的是90%純度的海洛因。 
一個DJ說,Sid改名之後,他就覺得他活不長了。 
攝影師說,當天晚上是他拿藥給Sid的媽媽,但是告訴她,不要讓Sid用了,他已經OD過一次了。 
但是Sid還是嗑了。然後,真的沒有醒了。 

Who killed Nancy? 我不知道。 
Who killed Sid? 他是自殺的。 
但是共犯呢? 有多少人是共犯? 

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

【2006.6.27】祝福--給某個人

這是寫給你的。

至始至終,我從未指名道姓地說過你的事。一方面,因為我們的朋友群有一部分cover到,我不想讓人一直問;另一方面,我知道,你不會喜歡這樣的。

想想,我算是很幸運的。遇到了很堅定的你,會明白地說你不喜歡我,而不是試驗性質地讓我們走下去。多虧你選擇前者,讓我們還可以當朋友;如果是後者,我想我會恨你。

這些年來,我不停剖析自己對你的感情,是一種崇拜、一種夢想,夢想著總有一個比我堅定的人,讓我有事商量;或是我真的認為,我們可以攜手走一輩子?有時候會忍不住衝動打電話給你,卻也不斷告訴自己,如果我真的這麼做了,我是在拆毀自己的路。因為我知道當你不願意時,就是我該收手的時候。

這些年來,我體認到我對你放了多重的感情。我不停問自己: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在一起,所以我放不下?如果是,代表我也沒那麼愛你。


我曾經很恨自己,在我剛交男朋友的時候,不斷地問自己為什麼不堅持下去,為什麼不對你抱有希望?然後,卻仍然跟另一個男生在一起,交往初期,我很有罪惡感。我不是沒有喜歡過其他男生,不是沒有被其他男生拒絕過,只是真的在一起後,又突然覺得自己好糟糕。明明就放不下你,為什麼又逼自己和另一個人在一起?

曾經,我和朋友說過,我有一個很喜歡很喜歡的人,雖然我和我男友是班對,但只要你說「我們在一起好嗎」,我會義無反顧地選擇你,即使這可能讓我在學校遭受非議。

原來,我這麼愛你。
我們之間發生過的事,我總是記得清楚,因為那是我對你放不下的感情。
所以,我也隱瞞很多事情,只為了讓大家覺得,對你,我沒有什麼其他的感情。

然後,在我的幻想裡,我是期待可以和你做一天情人的。就一天,讓我知道,原來和你在一起,就是這樣。我要大學畢業了,這是對自己的一個儀式,好讓我真正放下你。

今天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。

我以前就知道了。

去年暑假去海邊玩的時候,我有向你借過手機,那時候,我就有懷疑了,不過我想那時候,你們應該還沒在一起。

今年打電話問你seminar的時候,第一通,你說你人在外面,從語氣,我可以感受到你不希望我打擾的意思。所以我說你忙去吧,我掛了電話。

那一天晚上,我不停問自己知道你有女朋友又怎樣,不是我的終究不是我的。

如果我猜對了,我想你不用驚訝,因為我很認真的研究你的情緒,你的表達,你的喜歡和不喜歡。可能再加上,我本身對人的敏感吧。
如果猜錯,那也只是代表我不夠了解你。



今天回來,她問我說,知道了會不會抽痛?

我說不會。

因為我已經體認到了。在車上我說的話,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聽到,我說「even下輩子,你也不會喜歡我。」

也許是因為,當朋友或許比較好。所以我不再覺得一定要是情侶,才能證明我們有什麼不同。

也許是因為,我真的不想失去你這個朋友...

我察覺到,有些界線是我所不能越過的。有些事情,也許也不能跟你訴苦了。我是個有良心的人,我不喜歡搶別人男朋友。

我也從來沒搶過你,我想。

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們還是朋友,可以是一輩子的朋友。未來會讓友誼變質的東西太多了,至少現在,希望我還可以有這個承諾。

說真的,我不難過。

只是心裡空空的,就像有一個很重要的人,突然間不可以重要了。

但你對我還是很重要,很不一樣的。希望你不要介意我這樣定位你,對我而言,you're the special one. 這是不會有所改變的。

也許是重要的朋友or maybe...兄長。就是一個有肩膀的人,在最後的最後,可以讓我信賴的人。



對你,就是這樣了。

好好珍惜你的girl,相遇就是緣分,好好經營就會有收穫。「在愛情裡每個人都是贏家,只要愛過,就是贏家。」這是香港作家深雪小說《愛經述異》中的,對於愛情的一個結論。說實話,在喜歡你之後,I cannot agree more.

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

【ふたり】可是親愛的,你怎麼不在我身邊?

用這句話當標題,可能會讓人覺得有些埋怨的味道。但實際上,真的沒有。

這是江美琪的歌「親愛的你怎麼不在我身邊」,確實我和K在一起的日子,很多時間是我自己一個人過的。可能是認識他的時候,心情已經不一樣了,對於兩個人膩在一起的生活,偶爾當當蜜月期還可以,久了,我們都會有些不自在。
當然會有很想他在身邊的時候。像是在學校時急性胃炎送急診,吃完晚餐後狂吐到十二點,整個人有些虛脫,只好請學弟緊急載我出去掛急診。出發前打了手機,沒接。等到在醫院折騰了兩個多小時後回來打,還是沒接。一個人看著黑暗的房間,不舒服和悲哀的感覺一湧而上,竟是連眼淚也掉不下來,只覺得難過、悲哀、沒有人愛。
隔天他打回來了,說是睡死,完全沒聽到電話響。

心情不好、難過的時候想要人陪。但開心的時候,突然想與他分享時的心情得不到回應,也是另一種難受。看到一本好書,聽到一首歌,或是在校園散步時突然下起小雨,都會讓我有種「啊,好想告訴他」的心情。但是身邊沒有人,冷冷清清。

話雖如此,我卻也甚少因為相處時間不夠而和他吵架(說甚少,是因為還是有吵過 XD)。更多的時候,因為這樣分離的心情,反而讓我更珍惜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。說真的,和交往的年齡相比,實際相處的日子,可能只有一半不到。畢竟我們一直是不近不遠的中距離,而即使都回家以後,仍是維持著一週一兩次的見面習慣。說真的,我們已經不適合整天黏在一起的愛情模式。

曾有人說,這樣子的我們,應該是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,畢竟婚後就是兩個人的生活了。這句話有些對也有些不對,一來是婚後,我想白天至少有一人要去工作,而人在同一個職場的機率不是很高的話,一天裡清醒的大部份時間,都是沒法見面的,更不要說出差那些了。婚後生活,其實是從情侶變成家人,仔細想想現在和家人相處的時間,可能就是未來自己和老公相處的時間,這樣算多嗎?應該很多人覺得不多吧。

或許是真的年紀大了,覺得擁有自己的生活更加重要。我愛著的那個人,應該也是這樣子。分開的時候,就思念對方吧,不一定要哭哭啼啼撒嬌任性;當見面的時候,我也會攬著他的手臂說我好想你,但我不想因為你不在我的身邊,而用你在我身邊的時光和你吵架。而是希望我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,都是開心而快樂的。

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

10/1-2, 2010 台中~陽光普照的台中~彩虹眷村行

在我印象中,台中一直是個好地方。國高中同學有許多人在此念書(K先生也是),而且很多在台中念書的人,畢業後都動過留在台中的念頭。其次,台中物價低,天氣好,這些都讓我對於這個地方一直有著好印象。

台中是我臨時想出遊時候的首選。一來離北部不算遠,沒找到住宿的話一日往返也是ok;加上有朋友在這邊,不怕找不到人,只怕時間對不起來(攤)

這次由K先生領路,開啟不專業導遊的兩天 XD,兩天的行程相當隨性,不趕時間,完全走度假風。

兩個人到台中時是早上九點。特別提一下早餐,是基隆火車站的Yamazaki前面,賣小籠包的餐車。這家的小籠湯包是我心目中好吃早餐第一名!味道好,如果是早上六點半左右到剛好會有一籠現蒸的出籠,略厚的皮包著多汁的內餡,咬下去會噴汁的。加上珍貴感也是提高價值的因素:只有上班日的早上有,大約到七點半賣完就走了。是我以前早起回中央時的第一早餐首選(之所以稱為第一早餐,是因為我到了中央往往還會再買一份Orz) 半籠35元,我覺得相當實惠。

先到中友百貨和好心的小柏借車,是傳說中的檔車!然後開始走我們的第一目的地:彩虹眷村。不否認我也是受到炒作所以想去看的遊客之一,在看新聞時便覺得很有趣,因此將這個點納入行程當中。

從中友騎到逢甲放行李,再由逢甲騎到嶺東技術學院,彩虹眷村就在嶺東技術學院的後門。這段路程很長,而且太陽很大很曬,約四十分鐘的路程我就覺得我要曬傷了。

而另一個驚險的點在檔車。K會騎,但需要時間來摸一下,所以我經歷了人生中最多次的半路熄火! 當停紅燈之後,K往往忘記換檔,等到綠燈一催油門就熄火了,我們就只好趕快讓車發動。幸好台中人都很nice的,沒有人催我們。小柏的車煞車較鬆,好多次我都會覺得已經煞不住要撞上了! 尤其是要繞去待轉區的時候,更是讓人感到驚險!

(晚上回民宿的時候K說他有發現我很緊張…,我想這個狀況很難不緊張吧 XD)

彩虹眷村其實很小,非常小,小到五分鐘就可以走完了。但是圖像很好玩,伯伯也沒有什麼設計,就是把空白填滿,有的人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東西很俗,但這種素人的樸實卻也是特色之一。
 牆上的畫很平面,但很具有民俗氣質
 伯伯有跟上時事,畫了團團圓圓XD
和貓咪一起「喵」一下
 K:哭哭,我的肚子T^T
 其實你還是很瘦的啦
 路的盡頭,出現了真正的貓咪
一定要照給亞培看的~

我們到的時候,還有很多學生拿著單眼來照,希望大家有來台中的時候也可以來這邊走走,真的會被喚起童心喔 :)